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所谓商标,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用来标明其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显著特征,并便于区别与他人所生产、销售的商品及其服务项目的标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和个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故意使用。
5、情节严重: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第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第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第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主观以及情节严重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此类犯罪案件的认定需要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构成要件 | 说明 |
犯罪主体 | – 一般主体: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 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
客体 | – 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违反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
主观方面 | – 必须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 – 通常以营利为目的,但不以此为目的为必要条件 |
客观方面 |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情节严重的行为,如销售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等 |
认定标准 | – 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侵权行为持续时长、销售规模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上述介绍总结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帮助理解这一犯罪行为的相关法律要素。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62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