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商标做网上驳回复审,您可以在驳回复审界面找到“分割”按钮进行操作。
2、若该商标未进行网上驳回复审,您需要按要求将分割申请书邮寄回商标局,邮寄地址为:北京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在收到分割申请后,会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进行公告。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解读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您的商标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以下是关于商标分割申请线上提交的一个示例介绍,请注意,实际操作时需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序号 | 示例/说明 | |
1 | 申请人名称 | 张三 |
2 | 申请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3 | 申请人证件号码 | 11010119900101001X |
4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13800138000 |
5 | 申请人邮箱 | zhangsan@example.com |
6 | 商标申请号 | 20203144567890 |
7 | 原申请日期 | 2020-08-01 |
8 | 分割申请类型 | 部分驳回分割申请 |
9 | 分割后申请号 | 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
10 | 初步审定商品/服务 | 服装、鞋帽 |
11 | 驳回商品/服务 | 化妆品、饰品 |
12 | 分割原因 | 请简要说明分割原因,如:为了加快初步审定商品的审查进度等。 |
13 | 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 是/否(若选择“是”,请在分割申请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
14 | 代理人信息 | 若有代理人,填写代理人名称、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
15 | 申请分割日期 | 系统自动填写,无需填写 |
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然后在线提交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提交成功后,请密切关注官方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商标分割申请的进展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或专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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