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您可以选择申请分割,具体步骤如下:
1、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后,申请人需要在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2、商标局会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按照该申请中的具体要求,在附带的原件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及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后的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邮寄回商标局。
4、商标局会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会将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保留原申请日期,然后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于拟驳回的部分,则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请注意,如果商标是在线上进行驳回复审的,您可以在复审界面找到分割按钮进行操作,如果不进行分割申请,您需要等待驳回复审流程结束后,通过部分初审公告,整个过程大约需要1-2个月。
项目 | |
申请人名称 | (填写申请人全称) |
代理人名称(如有) | (填写代理人全称) |
申请分割的商品/服务项目 | (填写被部分驳回的商品/服务项目) |
原商标申请号 | (填写原商标申请号) |
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日期 | (填写收到通知书的日期) |
分割申请提交日期 | (填写分割申请提交的日期) |
申请人/代理人签名 |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企业需加盖公章) |
注意事项:
1、本介绍仅作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分割申请需在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
3、分割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4、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提交分割申请时,需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填写完毕后,请将介绍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祝您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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