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途径和PCT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内分别向这些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提交多份申请文件,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2、PCT途径:这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申请方式,但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具体步骤如下:
–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如果要求优先权,应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
– 由受理局确定的国际申请日,在PCT的所有成员国中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 申请人可以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向欲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 各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将依据本国的国家法对于成功进入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做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当PCT国际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中记录的内容不一致时,在国际阶段不要求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根据细则4.17做出的申请人在国际申请日有权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声明,以满足某些指定国在国家阶段的要求。
申请途径 | 时间节点 |
巴黎公约途径 | 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内(外观设计) |
PCT途径 | 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后的31个月内进入指定国家的国家阶段 |
直接申请途径 | 无特定时间节点,但需注意各国专利法规定的时间限制 |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海外专利之前,中国企业还需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在提交海外专利申请之前,确保已完成国内专利申请,并在国内申请后的12个月内(巴黎公约途径)或31个月内(PCT途径)进行海外专利申请,请注意各国专利法关于时间限制的规定,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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