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罪是指从事工商活动的法人或公民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不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且获取的非法利益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罪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刑事责任取决于所涉及的罪名和犯罪的严重程度,如果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严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当情节特别严重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商标法》和《民法典》,侵犯注册商标者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侵权者需要赔偿商标权人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责任类型 | 具体内容 |
民事责任 | 1. 停止侵害;2. 赔偿损失;3.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 赔礼道歉,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责任 | 1.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刑事责任 | 1. 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请注意,具体责任承担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介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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