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行业在商标注册时需要选择多个相关类别,以确保品牌权益的全面保护,以下是您需要考虑的主要类别:
1、第35类 – 广告销售与推销:这一类别涵盖了广告宣传、市场营销、为他人推销采购、组织展览、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等服务,由于许多直播平台都有带货主播,因此这一类别尤为重要。
2、第41类 – 教育培训中经常涉及教育和培训服务,如在线课程、技能培训等。
3、第42类 – 科技服务:包括计算机编程、软件设计、云计算等与直播技术相关的服务。
4、第9类 – APP与软件:针对那些拥有自己专属APP的直播平台,如“斗鱼、虎牙”等。
5、第38类 – 通信服务:涉及网络视频点播、播放相关购物节目等通信相关服务。
序号 | 商标类别 | 商品/服务描述 |
1 | 第9类(软件、电子产品) | 计算机软件、移动应用程序、电子设备等 |
2 | 第35类(广告销售) | 广告、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直播销售等 |
3 | 第41类(文体娱乐) | 文艺表演、娱乐活动、直播演出等 |
4 | 第42类(网站服务) | 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网站设计、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等 |
5 | 第16类(纸品、办公用品) | 海报、传单、办公文具等 |
6 | 第25类(服装、鞋帽) | 服装、鞋帽、配饰等 |
7 | 第18类(箱包、皮革皮具) | 箱包、皮具、钱包等 |
8 | 第21类(厨房器具、家用器皿) | 厨房用品、家用器皿等 |
9 | 第14类(珠宝、贵金属) | 珠宝、首饰、钟表等 |
10 | 第20类(家具、家具部件) | 家具、家具部件、软垫等 |
根据直播平台的具体业务和发展方向,可能需要在其他类别中也申请商标,以实现更全面的商标保护,以上介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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