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标证丢失,首先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补办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提供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如果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取得补办的商标权注册证后,您可以进行商标权的转让,转让时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以下途径: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2、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3、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所有申请书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下是一个关于商标证丢失时办理转让的介绍,列出了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具体流程:
序号 | 办理事项 | 材料要求 | 说明 |
1 | 补发商标注册证 | 1.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
2. 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
3.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直接办理时提交,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 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无需提交此材料 | ||
4. 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提交)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
2 | 商标转让 | 1. 商标转让申请书 |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
2. 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
3. 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
4.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提交)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
3 | 同时办理补证和转让 | 1.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和商标转让申请书一并提交 | 可以同时办理,但需注意商标转让核准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
2. 其他材料同上 |
注意事项:
1、补发商标注册证和商标转让可以同时办理,但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前先补办商标注册证,以便受让人与转让核准证明一起使用。
2、根据商标法规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需要一并转让。
3、办理过程中,如需帮助,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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