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属于商标的第30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本类尤其包括: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麦,木斯里麦片;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裹巧克力的坚果;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面粉在不同商标类别中的分类: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商品编码 | 面粉相关描述 |
第01类 | 0104 | 010289 | 工业用面粉 |
第30类 | 3007 | 300243 | 面粉制丸子 |
第30类 | 3008 | 无 | 黑麦面粉 |
第30类 | 3008 | 无 | 面粉(食用) |
第30类 | 3008 | 无 | 食用面粉 |
第30类 | 3008 | 300124 | 粗面粉 |
第30类 | 3009 | 无 | 面条及米面制品(如凉皮) |
第40类 | 4008 | 400044 | 面粉加工 |
第05类 | 0501 | 050144 | 药用面粉 |
第05类 | 0502 | 050145 | 婴儿含乳面粉 |
请注意,上述介绍是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实际商标分类可能更为详细和复杂,商品编码通常用于更精确的标识,而在某些情况下,面粉可能没有特定的商品编码,商标注册时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商品属性选择更细分的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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