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经济损失数额的界定,根据我国《商标法》(2019年)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种计算方法:
1、权利人所受损失:根据商标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数额。
2、侵权人所获利益: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赔偿数额。
3、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根据侵权行为发生时,商标权利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或者参照该商标使用的市场价值,按照合理倍数来计算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在权利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金额,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013年的《商标法》对原有的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规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实际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作为计算方式,并明确了各种损害赔偿计算方式的适用顺序,只有在前者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后者的计算方式,为了打击恶意侵权,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在按照“实际损失”“侵权所得”“许可费倍数”三种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标准 | 说明 |
实际损失 |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侵权人获得的利益 |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 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
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赔偿标准 | 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或五倍以下,根据不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
以下是具体的介绍内容:
赔偿情形 | 赔偿数额计算方法 |
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侵权人利益确定 |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
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 | 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
恶意侵权、情节严重 | 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或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数额的确定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以上介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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