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头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中,商标名称中包含“国”字的商标,根据《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等理由不予注册。
国字头商标是指商标名称以“国”字开头的商标,由于“国”字往往与国家、政府机关等概念联系在一起,因此这类商标的注册审查比较严格,以防止误导消费者,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介绍,用以说明国字头商标的相关信息:
项目 | 说明 |
商标名称特点 | 以“国”字开头,如“国珍”、“国酒”等。 |
注册难度 | 相对较大,因为容易让人联想到国家或政府机关,审查更为严格。 |
审查标准 | 根据《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商标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
申请条件 | 1. 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 |
2. 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 |
3.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 |
4.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 |
5.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 |
争议问题 | 容易涉嫌违反商标法第10条,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或造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问题。 |
茅台案例 | 茅台曾9度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均被驳回,后改名为“贵州茅台”。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对国字头商标的一般性说明,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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