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对于这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上述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与正常商品难以分离,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7、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权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处理侵权行为:
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明确指出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
2、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3、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在此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
如果侵犯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罪,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将面临刑事责任。
处理措施 | 具体内容 |
行政处罚 | 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2.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 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 根据违法经营额,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 |
民事赔偿 | 1. 停止侵害; 2. 赔偿损失(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可以加倍(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
刑事处罚 | 1. 盗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处罚; 2. 处罚基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协商解决 |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调解 | 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如涉及存货等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存货及赔偿金额,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损失。 |
请注意,以上介绍内容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处理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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