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类商标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本类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实验室用特种家具、医用特种家具、床单和枕套、鸭绒被。
第20类商标主要包括以下商品范围,以下是详细的分类介绍:
组别 | 商品内容 |
2001组 | 家具 |
2002组 |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
2003组 |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
2004组 | 镜子、画框及部件 |
2005组 |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
2006组 |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
2007组 | 非金属牌照 |
2008组 |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
2009组 |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
2010组 | 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
2011组 |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
2012组 | 非金属家具附件 |
2013组 | 垫,枕 |
2014组 |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品:
– 家具(如椅子、桌子、床、沙发等)
– 镜子、相框
– 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及其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 金属家具、野营用家具
–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 非金属牌照
– 非金属小五金器具(如螺栓、螺丝、销钉、家具用脚轮、紧固管道用非金属环)
–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需要注意的是,第20类商标不包括某些特殊用途的家具、镜子等,如实验室用特种家具、医用特种家具、特种用途的镜子等,这些属于其他类别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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