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这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哪些商品或服务可以使用该商标等。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这包括被控侵权的商标和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确定被控侵权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
3、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只有发挥商标的识别来源功能,才能构成商标的使用。
4、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进行比对:这一步主要是看被控侵权的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5、考虑其他因素:是否存在特定的市场背景、消费者的认知程度、是否有恶意抢注或其他不良商业行为等。
判断是否侵犯商标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认定侵犯商标权的基本步骤和要素:
步骤/要素 | 说明 |
1. 确定权利范围 |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
– 核准注册的商标 – 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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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定侵权对象 | 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包括: |
– 被控侵权的商标 – 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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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比较比对 | 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及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 |
– 商标相同或近似 – 商品相同或类似 – 是否容易造成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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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构成要素 |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 |
– 损害后果(已造成或即将造成) – 行为违法性(未经许可或无法律依据) – 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 主观状态(有过错/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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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行为 |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 |
请注意,此介绍仅为简化版的参考,实际认定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法律细节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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