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商标注册完成后想要增加类别,您需要根据您想要增加的商标类别再次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在经过商标局的审核并核准注册后,您可以使用该商标。
具体的时间节点如下:
– 商标局大约1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
– 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
– 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2个月。
– 除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将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修正,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说明或修正。
阶段 | 时间 |
形式审查阶段 | 1个月左右(10个工作日) |
实质审查阶段 | 约1年 |
初审公告期 | 3个月(法定期限) |
异议期间(公告程序) | 3个月 |
商标注册完成 |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12个月 |
注意:以上时间为预估,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完成时间为准,实质审查阶段可能因不同行业商标申请量及审查复杂度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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