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一旦受理,确实可以撤回,在商标转让申请受理后,商标局大约需要6个月的时间来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在此期间,如果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商标局将会撤销之前的转让申请,递交撤销申请的时间最好是在商标管理局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如果双方达成了共同撤回意愿,并向国家商标局予以确认,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状态 | 能否撤回 | 撤回条件 | 撤回所需资料 | 撤回时间限制 |
待审中 | 可以撤回 | 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申请撤回 | 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双方营业执照 | 商标局审查周期内(约2个月) |
审查完毕待核准 | 可以尝试撤回,但不能保证成功 | 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申请撤回,但撤回成功与否难以确定 | 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双方营业执照 | 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下发前 |
已核准并下发证明 | 无法撤回 | 无撤回条件 | 无需资料 | 无法撤回 |
请注意,介绍中的“撤回时间限制”一栏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商标局审查进度等因素而有所变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密切关注审查进度,以便在允许撤回的时间范围内及时申请撤回,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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