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中国专利奖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旨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奖励项目 | 奖励内容 |
专利授权奖励 |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给予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如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可获得1000元奖励,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 |
营业利润提成 |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从营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如实施发明专利,提取比例不低于2%。 |
使用费提成 |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时,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提取比例不低于10%。 |
一次性报酬 |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参照营业利润提成比例,给予发明人一次性报酬。 |
单位内部奖励 | 部分企业或单位根据内部规定,对发明人给予额外的奖励,如现金奖励、荣誉证书等。 |
政府资助 | 部分地方政府对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资助,金额大致相当于申请费用。 |
特殊荣誉 | 部分专利领域的突出贡献者可能获得如“中国专利领域最高荣誉”等特殊荣誉。 |
请注意,具体的奖励数额和方式可能因单位、地区和专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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