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商标公告期内,只要觉得该商标的注册会影响自身的利益,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起异议。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办理,具体有三种方式:
– 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63218500。
– 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编:100055。
–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3、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申请。
以下是商标异议办理的介绍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项目 | |
1 | 异议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名称: 申请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联系方式: 申请人地址: |
2 | 被异议商标信息 | 商标名称: 商标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号: |
3 | 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 (请详细描述异议理由,如:与在先权利冲突、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等) 事实依据: |
4 | 法律依据 | (请列出相关法律条款,如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等) |
5 | 证据材料 | 证据清单: 1.证据名称1: 2.证据名称2: 3.证据名称3: … |
6 | 办理途径 |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是/否 2.直接办理:是/否 |
7 | 商标代理机构信息(如委托办理) |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商标代理委托书编号: |
8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9 | 备注 |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此处注明) |
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介绍中的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在办理商标异议时,请确保介绍内容准确、完整,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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