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特点的误认:这包括对商品(包括服务)的性质、质量、原料、成分、功能用途、工艺、技术特点、价格、规格、重量、数量、产制时间的误认等,如果一个商标声称其商品具有某种特定功能或特性,但实际上并不具备,那么这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该商品产生误认。
2、商品产地的误认:这是指商标中包含有国名、地名或其他表示地理来源的因素,但商标申请人并非来自于该地理来源,容易导致公众误认的,一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国制造”这样的字样,但实际上商品并非在法国制造,这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
3、未注册商标的误认:对于未注册商标,如果它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产生误认,或者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产地产生误认,那么它也被视为具有欺骗性。
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应当从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水平、认知习惯及知识能力出发,结合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从商标整体上进行审查判断,现行商标法对于欺骗性商标的定义和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他们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
序号 | 误认情形类别 | 具体情形描述 |
1 | 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 1. 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 |
2. 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 | ||
3. 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种类、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 | ||
4. 易使公众对商品的重量、数量、价格、生产时间、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 | ||
2 | 商品产地来源产生误认 | 1. 标志由地名构成或包含地名,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地,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产地误认 |
2. 标志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 | ||
3. 标志由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之外的其他地名构成或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 | ||
4. 标志包含国家名称,但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国,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 | ||
3 | 商品生产者产生误认 | 商标由企业名称构成或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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