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的,在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通常需要首先确定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了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商标侵权的认定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采用与其注册商标极其相似的商标,或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存在损害后果或即将产生损害后果,如产品销量下降、权益受损或商标声誉下降等;
– 行为人未经许可或未遵循其他法律规定,却实际上行使了商标权利。
对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或者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获得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后也可以提起诉讼。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帮助判断和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序号 | 侵权行为类型 | 侵权行为描述 | 判断依据 |
1 | 使用侵权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1. 商品相同或类似;2. 商标相同或近似;3. 未经许可 |
2 | 销售侵权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1. 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2. 销售者知晓该商品侵权 |
3 | 商标标识侵权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1. 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2.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 |
4 | 反向假冒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1. 更换注册商标;2. 未经过商标注册人同意;3. 投入市场销售 |
5 | 其他损害行为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1.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2. 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为简化版的判断依据,实际判断商标侵权行为时,还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在具体操作时,还需参考相应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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