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驳回申请或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
2、提交申请时,除了需要提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还需要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和《商标驳回通知书》。
3、如果复审申请人的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不一致,那么还需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名义变更证明文件或转让证明。
4、在提出申请后还可以补充有关证据材料,需要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提交,所有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均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5、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分析研究,并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出终局决定,如果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则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如果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则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6、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以下是2024年商标复审程序的介绍概述:
序号 | 复审阶段 | 主要流程 |
1 | 提交复审申请 | 申请人应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 |
2 | 受理复审申请 |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复审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3 | 复审审理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复审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审查申请材料、调查核实事实和理由等。 |
4 | 做出复审决定 |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结束后,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规定,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 |
5 | 通知复审结果 |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复审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
6 | 复审决定的诉讼 |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作为2024年商标复审程序的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实际操作有所变化,如有疑问,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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