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标被异议并希望申请复审,您可以按照以下详细步骤进行:
1、确定申请期限:根据《商标法》第33条和第34条的规定,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下载申请书式:您可以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书式-商标评审及行政复议相关书式中下载驳回复审申请书(首页)和驳回复审申请书(正文)两个书式。
3、准备所需材料:
– 《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 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申请);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个人申请)。
4、提交申请:
– 可以选择以纸件方式提交,可以自行至中国商标大楼大厅评审窗口提交办理或者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评审业务)收;
– 也可以选择网上提交,需要先注册网上申请账户,然后登录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提交。
5、等待审查:提交申请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您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核通过,您的商标将恢复注册,如果审核不通过,您可能需要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指南,并考虑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介绍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要求填写:
项目 | |
申请人类别 | 异议人/被异议人 |
申请人名称 | (填写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联系方式 | (填写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
商标名称 | (填写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号 | (填写商标注册号) |
异议裁定书编号 | (填写商标局异议裁定书编号) |
申请复审理由 | (简要说明申请复审的原因和依据) |
事实与证据 | (列举事实与证据,如涉及多个证据,可附页) |
法律依据 | (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如《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等) |
申请日期 | (填写申请复审的日期) |
复审请求 | (具体说明复审请求,如维持原裁定或撤销原裁定等) |
复审材料清单 | (列举提交的复审材料,如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
注意事项:
1、请确保介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字确认。
4、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以免错过复审期限。
5、如需补充证据,请在申请书中声明,并按照要求提交。
此介绍仅供参考,具体申请复审的介绍请以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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