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了

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

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了

如果与作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文字被核准注册为商标,当作品或作品的复制件以商品或服务的形式进入市场并落入已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类别的范围时,商标侵权纠纷即可能会产生。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判断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可能构成侵权:

判断标准 描述 是否侵权可能性
商标注册情况 商标是否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注册并处于有效期内 是(侵权)
商标相似度 商品名称与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方面是否相似 高度相似(侵权)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所涉及的商品类别是否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类别相同或相似 相同或相似(侵权)
商标知名度 注册商标是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容易被消费者识别和混淆 是(侵权)
使用目的 使用商标是否以商业为目的,销售、广告宣传等 是(侵权)
权利人同意 使用商标是否得到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明确许可或授权 否(不侵权)
合法使用 使用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合法使用情形,如:描述商品特点、比较广告等 否(不侵权)
恶意程度 使用商标是否存在恶意抄袭、模仿、攀附他人商誉等行为 是(侵权)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作为一个简单的判断参考,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如果需要确切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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