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标志商标是指能够将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三维形状,如果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可以申请注册和使用。 三维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显著性,二是非功能性。《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这就是所谓“非功能性”的要求。
三维标志商标是指以立体形态呈现的商标,它具有长、宽、高三个维度,以下是一个介绍,用以解释三维标志商标的相关概念和特点:
项目 | 说明 |
定义 | 三维标志商标是具有立体形态的商标,可以由商品自身形状、包装或其他三维标志构成。 |
别名 | 立体商标 |
法律依据 | 我国《商标法》规定,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可视性标志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表现形式 | 1. 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 2. 商品的包装或容器立体形状 3. 其他立体标志 |
注册要求 | 1. 不能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申请注册 2. 不能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申请注册 3. 不能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申请注册 |
限制条件 | 1. 书本形状、通用灯泡形状等不能注册 2. 剃须刀、切菜刀等技术效果形状不能注册 3. 轮胎等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能注册 |
功能 | 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提高品牌知名度 |
使用场景 | 常见于酒加工企业用于酒器立体外包装等 |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65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