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否是过错责任行为

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确实是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那么只有在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他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销售者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但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他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否是过错责任行为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的具体措施,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等,在某些情况下,侵犯商标权甚至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的,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过错责任,以下是一个简要的介绍,概述了侵犯商标权时的过错责任及相关内容:

责任形式 过错要素 具体内容
民事责任 故意或过失 1. 停止侵害;2. 赔偿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或被侵权人所受损失,包括合理开支);3.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 赠礼道歉。
行政责任 违法行为 1.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 行政罚款。
刑事责任 故意且严重违法行为 1. 假冒注册商标罪;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 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具体刑罚。

请注意,介绍中的内容仅为简要概述,具体法律责任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来判断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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