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货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销售正品商品(串货)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销售者在合理范围内正当使用相关商标,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介绍,用于说明串货与商标侵权之间的关系:
序号 | 串货行为描述 |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 法律依据及解释 |
1 | 销售未经授权的区域商品 | 不一定 | – 如果商品来源合法,不构成侵权。 – 如果违反区域销售协议,可能面临民事责任。 |
2 | 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商品 | 是 | 《商标法》第57条: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 |
3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是 | 《商标法》第57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权。 |
4 | 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销售 | 是 | 《商标法》第57条: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侵权。 |
5 | 善意销售正品但违反区域限制 | 不一定 | – 如果是善意销售正品,不构成侵权。 – 但可能因违反区域限制而有民事责任。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提供一个简要的概述,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条文进行详细分析,在处理串货问题时,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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