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其他相关条款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办理途径: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申请人直接办理。
– 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申请,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3、提出异议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机关、团体等。
4、手续:以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5、处理程序: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局将作出异议成立的决定,并将异议通知申请人和被异议人;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作出异议不成立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异议手续和处理程序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申请条件、办理途径、主体资格、手续和处理程序等,申请人应详细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异议申请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2024年商标异议手续和处理程序:
序号 | 程序步骤 | 手续内容 | 处理时间 |
1 | 提交异议申请 | 1. 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 2. 提交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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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 | 商标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通常为1-3个月 |
3 | 异议案件审理 | 1. 商标局对异议理由和证据进行实质审查 2. 商标局征求异议双方的意见 |
通常为6-12个月 |
4 | 商标局作出决定 | 根据审理结果,商标局作出是否支持异议的决定 | |
5 | 异议双方回应决定 | 1. 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决定表示接受或提出复审请求 2. 提交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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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标局复审(如有) | 商标局对异议双方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作出最终决定 | 通常为3-6个月 |
7 | 异议程序结束 | 商标局将最终决定通知异议双方,异议程序结束 |
请注意,上述介绍仅为简化版,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更多细节和程序,具体处理时间也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商标局工作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请参考官方发布的详细指南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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