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商标属于第34类,是第34类中的3401群组,小项号为:340020,这一类别不仅包括香烟,还包括烟草和烟具,以及某些用于吸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在选择具体的商标类别时,如果选择注册(烟草,群组号:3401,小项号:340003)类别的商标,其注册占比率达67.79%。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注意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应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描述 |
第34类 | 3401 | 香烟、烟草制品 |
第34类 | 3402 | 烟草制品的包装、吸烟用具 |
第34类 | 3404 | 非电镀便携式打火机等 |
第34类 | 3405 | 香烟过滤嘴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列举了与香烟直接相关的商标类别和群组号,商标分类还包括其他与香烟相关的物品和配件,例如电子香烟、烟草加热设备等,但这些未在介绍中详细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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