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以下是2024年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
1、提出异议:任何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有异议的人或机构,都可以在初审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一旦提交了异议申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商标局将对异议申请进行受理并开始审查程序。
4、审查异议内容:商标局会对异议内容进行详细审查,这包括与已注册或已申请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的核查。
5、发布异议结果:审查结束后,商标局会发布异议结果,如果异议成立,该商标将不予注册;如果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将继续其注册流程。
6、法律救济:对于不满商标局异议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商标异议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确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涉及多个阶段,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2024年商标异议的基本步骤:
阶段 | 步骤 | 说明 |
提出异议 | 1. 监控公告期 | 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初审公告,确定是否有需要异议的商标。 |
2. 提交异议申请 | 在公告期内,异议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 |
3. 支付异议费用 | 按规定支付异议申请费用。 | |
审查异议 | 4. 形式审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异议条件。 |
5. 实质审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分析异议理由和证据。 | |
异议答辩 | 6. 被异议人答辩 | 被异议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材料,反驳异议理由。 |
7. 异议双方补充证据 | 双方可以根据需要补充证据,以支持各自立场。 | |
初审决定 | 8. 初审决定 |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异议材料及双方答辩,作出是否支持异议的决定。 |
9. 公布初审决定 | 将初审决定通知异议双方。 | |
上诉复审 | 10. 上诉申请 | 异议双方对初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上诉。 |
11. 复审程序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诉进行审理,作出复审决定。 | |
12. 公布复审决定 | 将复审决定通知异议双方。 | |
执行决定 | 13. 执行复审决定 | 双方根据复审决定执行相关程序,如无异议或异议被支持,被异议商标可能被无效。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一个简化的流程概述,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更多的细节和步骤,商标异议程序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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