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企业自行变更商标,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并递交相关变更材料,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以及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请注意,商标权人不得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如果公司地址近期还要变更,建议等最终定好地址之后再变更商标,在整个变更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商标法和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序号 | 手续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提交商标变更申请 | 《商标变更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
2 |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3 | 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4 | 更新商标图样 | 如商标图样发生变更,需提供新的商标图样(黑白、彩色各一份) |
5 | 提交变更理由说明 | 书面说明变更商标的原因及依据,加盖企业公章 |
6 | 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 | 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
7 | 支付认证费用 |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支付相应的认证费用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在办理商标变更手续时,请务必查阅最新的政策法规,以确保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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