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分类是基于尼斯分类,这是一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这个分类表被细化为45个类别,每个类别中又有许多细分的小类,当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依据尼斯分类,并依照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区分表》进行申报,申请人可以选择《区分表》中列明的标准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也可以申报未列入《区分表》中的可接受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对于未列入《区分表》的商品或者服务,应比照标准名称,根据类别标题、注释等进行申报,如果根据上述标准无法分类,还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原则进行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国内商标的注册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类里注册算一件商标,提交一份申请表,即一表一类,这意味着,一个商标在两类里注册就是两件商标,需要提交两份注册申请书,当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范围,仔细选择相应的商标类别,以确保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价值得到最大化。
商标的分类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来进行的,我国采用该协定对商标进行分类,商标主要分为45类,其中前34类为商品类,后11类为服务类,以下是简化的介绍示例,说明商标分类的一个结构:
商标大类 | 商标类别 | 群组 | 具体商品或服务 |
商品类 | 16 | 1605 | 印刷品、办公用纸制品 |
1606 | 笔记本、书籍、杂志 | ||
1611 | 办公用品(如裁纸刀) | ||
1614 | 绘画材料 | ||
1619 | 教育用品(如黑板) | ||
… | … | … | … |
服务类 | 35 | 3501 | 广告 |
3502 | 市场营销研究 | ||
3503 | 替他人推销 | ||
… | … | … | … |
以下是具体的商标分类计算方法:
1、确定商品或服务所属的大类:
– “介绍”属于商品类,大致在16类(纸品、办公用品)。
2、确定具体类别和群组:
– 根据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特性,进一步确定其在该大类下的具体类别和群组,如“介绍”可能属于16类的1605群组(办公用纸制品)。
以下是商标分类的简化介绍:
商品/服务名称 | 商标大类 | 商标类别 | 群组 |
介绍 | 商品类 | 16 | 1605 |
印刷介绍 | 商品类 | 16 | 1605 |
裁纸刀 | 商品类 | 16 | 1611 |
… | … | … | … |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特性,选择正确的类别和群组进行注册,正确的分类有助于保护商标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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