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办证费

"办理费减"全称为“专利费用减缴”,这是国家推行的一项专利费用优惠政策,旨在发展专利技术、助力科技发展和减轻企业及个人的负担,符合政策要求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相应材料,请求减缴专利申请相关费用。

收取办证费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时,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以减免85%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费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可以减免70%的上述费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收费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 (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办理费减是指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请求减少规定的一些专利费用的缴纳,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创新、减轻创新主体经济负担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展示了在办理费减前后,个人申请专利所需缴纳的费用对比:

项目 不享受费减的费用 享受费减后的费用
申请费 实用新型:500元
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3450元
实用新型:75元(减85%)
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560元(减85%)
年费(第一年) 实用新型:600元
发明专利:900元
实用新型:90元(减85%)
发明专利:135元(减85%)
复审费 按实际发生计算,以复审请求费为例,通常为1000元 减85%,即150元
共享减缴比例 两个及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可减缴70%

注:上述费用仅为示例,具体费用可能因专利类型、申请方式等因素有所不同,费减比例和条件需根据最新政策执行,上表中的费用减免适用于单个个人申请人,如果是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则按照共同申请的人数确定减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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