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属于第41类,具体包括:
1、教育、娱乐和体育活动的服务,如摄影、录像制作、电影制作等。
2、组织文化活动,如艺术表演、展览等。
3、提供在线录像或下载服务。
4、提供与摄影相关的设备租赁服务。
5、提供与摄影相关的培训服务。
商标分类是根据《尼斯分类》进行的,这是一个国际商标分类系统,用于对商品和服务的商标进行分类,以下是涉及拍摄相关商品的第9类部分内容,以介绍形式展示:
类别编号 | 商品描述 | 具体商品举例 |
0901 |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 – 电子照相机 – 数码照相机 – 摄像机 |
0902 | 记录、传播声音或图像用的设备 | – 录像机 – 录音机 – 摄影机 |
0906 | 信号装置、安全警报器 | – 红外线摄影设备 – 夜视摄影设备 |
0907 | 电池、充电器、电源 | – 摄影设备用电池 – 充电器 |
0908 | 音像设备及其配件 | – 摄影三脚架 – 摄影用闪光灯 – 滤镜 |
0911 | 眼镜、太阳镜、放大镜 | – 摄影眼镜 – 特殊效果眼镜(摄影用) |
0921 | 照明设备、照明装置 | – 摄影用照明设备 – 影视拍摄用灯光设备 |
0922 | 烹饪、加热、制冷、冷冻设备 | – 摄影用加热设备(如热靴) |
0923 | 空调设备、空气调节装置 | – 摄影棚用空调设备 |
0924 | 家用加热设备、厨房用加热设备 | – 摄影用热风枪 |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涵盖了与拍摄相关的部分商品分类,在实际申请商标时,需要根据具体商品和服务进行详细的分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详细、准确的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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