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摄影多少类

拍摄属于第41类,具体包括:

商标注册摄影多少类

1、教育、娱乐和体育活动的服务,如摄影、录像制作、电影制作等。

2、组织文化活动,如艺术表演、展览等。

3、提供在线录像或下载服务。

4、提供与摄影相关的设备租赁服务。

5、提供与摄影相关的培训服务。

商标分类是根据《尼斯分类》进行的,这是一个国际商标分类系统,用于对商品和服务的商标进行分类,以下是涉及拍摄相关商品的第9类部分内容,以介绍形式展示:

类别编号 商品描述 具体商品举例
0901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 电子照相机
– 数码照相机
– 摄像机
0902 记录、传播声音或图像用的设备 – 录像机
– 录音机
– 摄影机
0906 信号装置、安全警报器 – 红外线摄影设备
– 夜视摄影设备
0907 电池、充电器、电源 – 摄影设备用电池
– 充电器
0908 音像设备及其配件 – 摄影三脚架
– 摄影用闪光灯
– 滤镜
0911 眼镜、太阳镜、放大镜 – 摄影眼镜
– 特殊效果眼镜(摄影用)
0921 照明设备、照明装置 – 摄影用照明设备
– 影视拍摄用灯光设备
0922 烹饪、加热、制冷、冷冻设备 – 摄影用加热设备(如热靴)
0923 空调设备、空气调节装置 – 摄影棚用空调设备
0924 家用加热设备、厨房用加热设备 – 摄影用热风枪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涵盖了与拍摄相关的部分商品分类,在实际申请商标时,需要根据具体商品和服务进行详细的分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详细、准确的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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