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是可以依法注销的,公司清算结束后,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商标转让是基于转、受让双方真实共同意愿表示发生的,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时,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尽管公司已注销,但其名下的有效商标仍然可以进行转让。
在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可以注销,但需要确保商标转让手续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个关于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注销的介绍:
序号 | 需要的材料和步骤 | 说明 |
1 | 准备商标转让申请材料 | 包括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
2 | 提交商标转让申请至商标局 | 在商标局进行备案,等待审核 |
3 | 公司决定注销 | 在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决定注销,需进行以下步骤: |
4 | 制作清算报告 | 清算报告中需明确商标的归属权,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
5 | 调取公司注销档案 | 在工商局调取完整的公司注销档案,以备商标转让手续使用 |
6 | 办理商标移转申请 | 根据清算报告中明确的商标处理方式,办理商标移转申请 |
7 | 商标局审核商标移转申请 | 商标局对移转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商标权转移至受让方 |
8 | 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 在商标移转申请通过后,公司可以继续完成注销手续 |
9 | 商标转让完成 | 商标权成功转移至受让方,商标转让过程结束 |
在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注销可能会对转让过程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操作过程中请确保及时与商标局和工商局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请注意商标转让合同中关于公司注销的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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