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完成"是指商标局依照法律程序,宣告已注册的商标由于违反商标法规定或侵犯他人权益而不应获得注册,从而使该商标失去法律效力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了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和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申请等环节。
商标无效宣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商标局依职权宣告无效: 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无需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这一制度自1993年的《商标法》开始保留至今。
2、当事人提出复审申请: 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复审”申请,商评委将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对商评委的决定仍不服,则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无效宣告的条件: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将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4、时间限制: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其申请应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对于恶意注册的情况,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无效完成是指原本注册的商标因为某些法定原因,比如侵犯了他人先前的商标权、缺乏显著性、成为通用名称等,被相关行政机关或法院判定为无效,从而失去了法律保护的状态。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商标无效完成情况介绍示例:
序号 | 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号 | 无效宣告原因 | 无效宣告日期 | 当前状态 |
1 | 商标A | 123456 | 与他人商标近似 | 2023-04-01 | 已无效 |
2 | 商标B | 234567 | 缺乏显著性 | 2023-03-15 | 已无效 |
3 | 商标C | 345678 | 成为相关商品通用名称 | 2023-02-20 | 已无效 |
4 | 商标D | 456789 | 非法抢注 | 2023-01-10 | 已无效 |
介绍说明:
– 序号:介绍中的记录编号。
– 商标名称:被宣告无效的商标的名称。
– 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时获得的唯一编号。
– 无效宣告原因:导致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具体法律原因。
– 无效宣告日期:商标被官方宣告无效的日期。
– 当前状态:商标当前的法律状态,这里是“已无效”,表示商标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和记录可能会更复杂,并且涉及更多详细信息,此介绍仅为简化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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