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第11类是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形成商标分类表,商标分类表又称为商标类别或商标类目表。
第11类注册商标主要包括以下产品类别,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示例:
群组编号 | 产品类别描述 |
1101 | 灯泡、灯管、发光管、白炽灯等 |
1102 | 灯具、照明设备、发光标志 |
1103 | 热气装置、加热器、干手器等 |
1104 | 炉子、电炉、烤箱、微波炉等 |
1105 | 冷冻设备、冷藏展示柜、冰箱等 |
1106 | 风扇、空调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 |
1107 | 暖气片、电暖器、暖风机等 |
1108 | 水暖装置、沐浴设备、浴室装置等 |
1109 | 卫生器械、马桶、小便池等 |
1110 | 水处理设备、污水净化设备等 |
1111 | 热水器、热水瓶、饮水机等 |
1112 | 煤气设备、燃油设备、气瓶等 |
请注意,这个介绍只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上每个群组下还有更详细的小类,具体的产品类别和小类需要在商标注册时详细查阅并选择适合自己产品的类别,在注册商标时,选择适当的群组和小类对于保护品牌非常重要,建议在进行商标注册前,详细研究相关的尼斯分类手册,并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以获取更专业的建议。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68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