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主体注销后,其主体资格即不存在,因此不能再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任何的法律行为,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其处置方式如下:
1、权利主体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2、由受理注销申请的商标局作出作废原《商标注册证》的决定。
3、企业分立、合并时,其商标财产权由该企业注销后存续的法人概括承受,存续的企业需要根据相应的证明至商标局办理相应的手续。
通常在提交商标注销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文件,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等,以确保商标权的合法处置。
对于权利主体注销后的商标权处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确保商标权的合法转移或作废。
序号 | 处置方式 | 适用情况 | 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注意事项 |
1 | 归某个股东所有 | 对未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 | 股东需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
2 | 转到个人名下 | 可以将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转到个人名下 | 需要提供对应的个体户执照,并按照商标局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 |
3 | 转到其他公司名下 | 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公司的话,可以转让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 需要按照商标局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商标移转 | 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的文件,法院裁定书等 |
5 | 商标出售 |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 | 商标价值没有统一标准,需要评估商标价值,并按照商标局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注意签订合法的商标转让合同 |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商标局的规定,在公司注销前,应及时处理商标权,以免因注销后手续复杂、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商标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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