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又有四种情况:(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且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但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种类;(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种类。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这种行为虽然自己没有直接侵犯商标权,但由于其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也构成商标侵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一般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序号 | 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 |
1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
2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3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4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5 |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
6 |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
7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8 |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9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这些行为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会对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造成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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