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前,如果商标持有人的地址已经发生变更,必须先进行地址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局还提供了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从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包括地址在内,都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变更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信息、注册地址或其他事项进行更改,若申请人需变更其名义、地址或代理人信息,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变更手续。
商标续展前是否需要进行地址变更,取决于商标注册时提供的地址与当前实际使用地址是否一致,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判断介绍,用以指导您是否需要在商标续展前进行地址变更:
注册地址情况 | 当前实际地址 | 是否需要变更地址 | 变更地址后操作 |
与实际地址一致 | 与注册地址一致 | 否,不需要变更地址 | 直接办理商标续展 |
与实际地址不一致 | 与注册地址不一致 | 是,需要变更地址 | 先办理地址变更,再办理商标续展 |
与实际地址不一致 | 发生变更后的新地址 | 是,需要变更地址 | 先办理地址变更,再办理商标续展 |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若商标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地址变更申请,若在商标续展时地址尚未变更,可能会影响续展申请的审批,甚至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为了确保商标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在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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