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宣告无效之后权利人可以申请复审或提起诉讼。
当一个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权利人拥有请求复审以及诉诸法院的权利,这一过程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当事人对于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复审”申请,如果在复审决定作出后仍旧不服,权利人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一个关于“商标宣告无效之后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的介绍:
序号 | 权利人情况 | 是否可以再次申请注册商标 | 时间限制 |
1 | 原权利人接受无效决定且未提起复审或诉讼 | 是 | 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 |
2 | 原权利人提起复审或诉讼且结论未定 | 是 | 无时间限制 |
3 | 非原权利人 | 是 | 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后 |
4 | 商标权人已注销且未处置商标 | 否(需先处理商标权人注销问题) | 无时间限制,但需解决权利人问题 |
说明:
1、原权利人如果接受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决定且没有提起复审或诉讼,可以在一年内重新申请注册商标。
2、如果原权利人提起复审或诉讼,且结论未定,商标仍然视为有效,可以随时申请注册。
3、非原权利人需等待一年后才能申请注册新商标。
4、商标权人已注销且未处置商标的情况下,需先解决商标权人注销问题,才能申请注册新商标,时间限制不是主要问题,关键在于处理权利人注销后的商标问题。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69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