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商标建议注册第6类、21类,详细商品如下:
1、第21类陶瓷制品
家庭用陶瓷制品:包括日用瓷器(如盆、碗、盘、壶、餐具)和日用陶器(如砂锅、炻器餐具)等家庭常用的陶瓷器皿。
耐酸耐碱陶瓷器:指具有特定化学稳定性的陶瓷器,用于实验室或工业场合。
陶瓷支撑球:通常用于机械装置中,以减少摩擦和承重。
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塑像和艺术品:包括装饰用的雕塑、半身像、小雕像以及唐三彩等艺术陶瓷。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虽然主要是玻璃,但与陶瓷同属一类,涉及建筑用玻璃除外的其他玻璃器皿。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展示了陶瓷相关产品注册商标的类别及对应的群组号: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陶瓷产品描述 |
第11类 | 1104 | 陶瓷产品(如工业烹饪设备等) |
第11类 | 1110 | 用于巴氏灭菌和消毒的设备 |
第11类 | 1106 | 工业烹饪、烘干以及冷却设备 |
第11类 | 1107 | 机械和装置(包括转筒式干燥机等) |
第11类 | 1109 | 卫生洁具 |
第21类 | 2104 | 美术工艺陶瓷 |
第21类 | 2103 | 日用陶瓷餐具、陶器、瓷器 |
第21类 | 2106 | 陶瓷制花瓶、花盆 |
第19类 | 1906 | 陶瓷制墙砖、地面瓷砖、地板砖 |
第19类 | 1902 | 陶瓷(原材料)、非金属制的建筑材料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根据上述提供的信息整理的,实际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具体产品和官方最新的商标分类指南进行选择。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70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