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注销后不能续展。
注册商标的权利是有一定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如果商标注册人希望继续使用该商标,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续展手续,法律还提供了一个六个月的宽展期。
序号 | 商标状态 | 是否能续展 | 续展所需材料或操作方式 |
1 | 商标有效期内 | 是 | 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如错过可申请6个月的宽展期,提交商标续展所需材料 |
2 | 商标宽展期内 | 是 | 在宽展期内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
3 | 商标注销前 | 是 | 在商标注销前进行商标续展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
4 | 商标已注销 | 否 | 无法直接进行商标续展,需先将商标转让给新的商标权利人,然后以新的商标注册人名义办理商标续展 |
5 | 公司注销前商标未续展 | 否 | 需要在公司注销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然后将商标续展至新的商标权利人名下,提交商标续展所需材料 |
6 | 公司注销后商标未续展 | 否 | 需要提供公司注销证明、清算报告等文件,将商标转让至新的商标权利人,然后办理商标续展 |
注意:介绍中的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要求,商标续展所需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人主体材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等,在不同情况下,所需提交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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