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无需提前一年,即在商标即将到期的前一年内都是可以办理的,并且每次续展可以获得长达10年的专有权保护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续展可以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开始办理,若在商标有效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未能在此期间内完成续展的,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
是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续展可以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内开始办理,以下是一个关于商标续展时间的简单介绍:
时间段 | 办理事项 | 备注 |
商标到期前12个月 | 可以开始办理商标续展 | 最早可以提前的时间,确保商标权连续性 |
商标到期后6个月内 | 宽展期,仍可办理商标续展 | 若在到期前12个月内未办理,可在此期间内完成续展 |
宽展期结束后 | 商标局将注销未续展的商标 | 若在宽展期内仍未办理续展,商标将被注销 |
请注意,商标续展的时间节点是根据商标到期日来计算的,确保在此期间内完成续展手续,以免影响商标权的连续性,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办理商标续展时,还需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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