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可以复审一次。
商标复审是一个法律程序,允许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对该决定提出质疑和重新审核的请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有权利进行一次复审请求。
阶段 | 名称 | 说明 | 复审次数限制 |
第一次审查 | 商标局初审 |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 无 |
驳回发生 | 商标局驳回 | 如果商标局认为申请不符合规定,将发出驳回通知书。 | 无 |
第一次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 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1次 |
第二次审查 |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复审申请进行评审并作出裁定。 | 无 |
不服裁定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无 |
诉讼结果 | 法院判决 | 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无 |
最终决定 | 商标注册结果 | 根据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的最终决定,商标可能被注册或继续被驳回。 | 无 |
注意:
– 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阶段,通常只有一次申请复审的机会。
– 如果驳回复审失败,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阶段没有次数限制。
– 上述介绍中提到的“复审次数限制”指的是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这一级别的复审次数限制。
介绍是对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简化概述,实际情况可能会因具体案件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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