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但在不同大类下,通常不会被驳回。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下,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商标的类别不相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到驳回的,这并不意味着不同大类下的商标近似就完全没有问题,因为还要考虑“混淆可能性”这一因素。
商标情况 | 是否会被驳回 | 原因解释 |
商标近似但大类不同 | 不一定 | 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的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才会被驳回,如果商标类别不相同,一般不会被驳回,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
近似商标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会被商标局驳回。 |
近似商标未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 | 否(但存在风险) | 即使大类不同,如果商标近似度较高,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商标局可能仍会以近似为由驳回申请,特别是当涉及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时,风险更高。 |
商标存在傍名牌、侵权行为 | 是 | 如果商标申请被认定具有傍名牌、侵权行为,即使大类不同,也会被商标局驳回。 |
商标近似度较低,无明显侵权风险 | 否 | 如果商标近似度较低,且不存在侵权风险,一般不会被驳回。 |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申请是否会被驳回,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申请商标时,建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查询,避免与已注册的商标产生近似,以提高商标申请的成功率,在涉及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时,更要谨慎处理,避免因近似而引发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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