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类商标是指《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30类商标。
三十类商标是中国商标注册制度中的一个专业术语,涉及的是一类具体的商品范围,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需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相应的类别进行注册,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便于商标的检索、审查与管理,同时也帮助商家明确自己的商标权利范围。
第三十类商标是指在中国商标分类中,主要用于标识与食品相关的商品,这一类别包括各种植物性食品、调味品以及部分饮料等,以下是第三十类商标的一个简要介绍概述:
组别 | 商品内容示例 |
3001组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
3002组 | 茶、茶饮料 |
3003组 | 糖 |
3004组 | 糖果,南糖,糖制品 |
3005组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
3006组 | 面包,糕点 |
3007组 | 方便食品 |
3008组 |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
3009组 | 面条及米面制品 |
3010组 | 谷物膨化食品 |
3011组 |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
3012组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
3013组 | 食用冰,冰制品 |
3014组 | 食盐 |
3015组 | 酱油,醋 |
3016组 |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
3017组 | 酵母 |
3018组 | 食用香精,香料 |
3019组 | 单一商品(如:某种特定的食品) |
注:以上介绍仅为第三十类商标的部分内容示例,并非全部商品列举,每个组别下还有更为详细的商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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