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类商标主要属于第7类、第9类、第11类和第21类。
电器产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其商标分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体现了这一行业的多元化与技术化特征,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应依据具体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当的类别,并考虑到市场拓展及产品创新的可能性,适时进行商标类别的扩充或调整。
电器类商标主要分布在几个不同的类别中,以下是相关的类别及其包含的电器产品类型的介绍:
商标类别 | 主要包含的电器产品类型举例 |
第七类 | 厨房家用器具(不包括烹调、电器加热设备及厨房手工具)如奶油机、奶酪机 |
第十一类 |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如空气净化杀菌灯、咖啡豆烘烤机、热水器 |
第九类 |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如光电开关电器、防爆电器、高低压开关板 |
第二十一类 |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 |
以下是更详细的第十一类商标类别明细表:
第十一类子组 | 主要包含的电器产品 |
1101组 |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如电灯、发光管 |
1102组 | 喷焊灯 |
1103组 | 汽灯,油灯 |
1104组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如微波炉、面包炉 |
1105组 |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如冰箱、冰柜 |
1106组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如干燥机、风扇 |
1107组 |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如热水器、蒸汽发生器 |
1108组 | 水暖管件 |
1109组 |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如抽水马桶、小便池 |
1110组 | 消毒和净化设备 如消毒器、空气净化器 |
1111组 | 小型取暖器 |
1112组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
1113组 | 核能反应设备 |
请注意,这个介绍只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具体的产品分类可能会更加详细,且会根据商标局最新的分类标准有所变化,在注册商标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顾问,以确保选择正确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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