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因注册人已吊销的商标,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具体操作可以通过自行提交电子申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下面将深入探讨各种途径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1、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了解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的网上服务系统自行提交电子申请,具体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明确撤销理由,并依据规定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申请,也无需上传撤三申请书的扫描件。
申请后的修改与补正:如果需要在提交申请当天对申请内容进行修改,可以利用撤三申请管理界面的“更新”按钮进行操作,若有补正需求,需按照系统指示完成补正流程。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查找办公地址和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办公时间为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获取帮助。
提交申请:亲自前往注册大厅,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提交相关申请并缴纳费用。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选择合法代理机构:委托人应当选择一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操作。
签订委托书: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书内容应与办理的业务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时,每个申请分别上传委托书。
监督代办过程:委托代理机构后,申请人需要时刻关注代理进程,确保代理机构按时完成各项申请工作。
对于撤销商标的申请,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等信息,避免因错误导致申请延误。
– 熟悉并充分理解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便在申请中正确运用。
– 注意保持申请材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确保审核顺利进行。
– 跟踪申请进度,及时回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任何通知或要求,以加快审批过程。
– 一旦提交申请,密切关注来自官方的任何消息,包括审查结果或任何可能需要的额外文件。
撤销注册人已吊销的商标是一个需要细致操作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有多种途径可以申请撤销商标,包括自行在线申请、到注册大厅现场办理,或是委托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认真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并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和官方反馈,通过这些步骤,可以有效地完成商标的撤销流程。
以下是一个关于“注册人已吊销该怎么撤销商标”的步骤介绍:
序号 | 步骤 | 说明 |
1 | 确认商标注册人已吊销 | 确认商标注册人已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无法继续拥有商标专用权。 |
2 | 准备相关文件 | 收集商标注册证书、吊销证明、撤销商标申请等相关文件。 |
3 | 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 向商标局提交《撤销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说明注册人已吊销,无法继续使用商标。 |
4 | 等待商标局审查 | 商标局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将做出撤销决定。 |
5 | 公告撤销决定 | 商标局将撤销决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商标专用权终止。 |
6 | 办理商标注销手续 | 商标注册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商标注销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其他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
请注意,此介绍仅作为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商标法规定进行,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商标局官方帮助。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72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