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能使用的字符包括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数字和连接符(-),并且有特定的命名规则和限制条件。
域名,作为网站的唯一标识符,不仅是人们定位和访问特定网站的入口,也是个体或组织在虚拟世界中的重要身份标识,理解域名的命名规则及其可以使用的字符,对于注册一个符合规范、易于记忆且能有效代表自身品牌的域名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字符类型 | 可用字符 |
英文字母 | a-z, A-Z(大小写等价) |
数字 | 0-9 |
连接符 | -(英文中的连词号,不得用于开头及结尾处) |
中文汉字 | 两到十五个汉字之间的字词或词组(中文域名),不区分简繁体 |
其他符号 | 无(域名中不能包含空格及特殊符号如?/;:@#%~,8。<>等) |
需要注意的是:
– 域名首位必须是字母或数字。
– 每个层次最长不能超过26个字母。
– 完整域名最长不能超过63个字符。
– 连接符(-)不能作为域名的开头或结尾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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