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的时间限制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对于商标复审的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均明确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复审所需的材料和证据,同时也保证了复审程序的及时进行,避免过长的等待时间影响到商标的正常使用。
序号 | 复审类型 | 复审时间规定 | 复审决定时间 |
1 |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 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可延长3个月 |
2 | 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复审 | 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可延长3个月 |
3 | 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复审 | 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可延长3个月 |
4 | 异议裁定不服复审 | 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 |
5 |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 收到撤销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可延长3个月 |
6 |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 收到撤销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可延长3个月 |
请注意,以上介绍中的时间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总结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复审时查阅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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