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申请商标属于第08类和第21类。
厨具是厨房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涵盖了从基本的烹饪器具到复杂的厨房电器等多种类别,在商标注册方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分类,厨具主要涉及第08类和第21类,这两类商标各自涵盖了不同范围的厨具商品,为厨具品牌提供了全面的商标保护。
商标类别 | 细分类别 | 商品示例 | ||
第08类 | 0812小类 | 餐具(刀、叉和匙) | ||
第21类 | 2101小类 | 成套杯、碗、碟,烹饪锅,厨房用具,炒勺,家用勺形铲等 | ||
第35类 | 3501小类 | 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 3502小类 |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 3503小类 |
替他人推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 |
第11类 | 1104群组 | 电动厨具,如家用电动烧开水壶、烤面包机、电气及燃气烹饪设备等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列出了部分细分类别和商品示例,实际申请时可能涉及更多细分类别,具体分类请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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